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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30日


教务处发〔2023〕46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要求,做好我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落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宿州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30 号)和《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2〕44号)等文件规定,加强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现就我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教学工作,成立以二级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包含分管副院长、实习实训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负责落实学校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习方案等,组织实施专业实习安排、实习前培训、实习过程管理、实习安全管理、实习成绩考核、实习总结等工作,并定期开会研究,统筹做好毕业实习教学和管理工作。

我院2024届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继续采用电子化进行管理,纸质实习手册等材料不再使用;考虑到师范专业实习的特殊性,2024届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仍采用纸质管理手册等材料。

合理制定实施方案

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时间、实习周数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执行。其中,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教育实习共18周,具体要求及安排详见“宿州学院2024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通知”。

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分专业编制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等材料,科学安排毕业实习内容,实习内容要与专业相结合,要合理安排各实习环节的具体时间(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协调安排)。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具体任务包括:形式和内容、时间和场所、组织领导、指导教师遴选、过程质量监控、学生安全管理等。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要向二级学院提出分散实习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分散实习。

毕业实习工作计划须在实习开始前一周通过实习管理平台(https://www.xybsyw.com)通过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规范过程管理

(一)组织动员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的重要性,宣布各项实习要求和规定,组织实习师生学习《宿州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实习过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教育,注重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劳动观的树立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得到加强。

(二)安全管理

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制订本学院《实习安全、纪律、考勤等管理制度》,与学生签订《宿州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基地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为保障学生实习人身安全和利益,二级学院要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经费从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各要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起居、交通、饮食等方面加强管理,保证实习学生的人身、食品卫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

(三)注重实习基地建设

各二级学院在组织实习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小组集中实习和项目化实习改革,为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专业实习和就业机会。

(四)指导教师遴选

二级学院要做好院内外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工作熟悉、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有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不得更换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关心学生安全、思想和生活,及时、准确为学生讲解和安排实习任务,积极开展实习指导,实习教学组织有序,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检查与指导

二级学院要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保持与指导(带队)教师和学生的联系,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碰到的困难及时解决,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

对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且要不定期对分散实习生进行随机实地抽查,确保分散实习的效果和质量。

(六)成绩考核及评定

二级学院要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形式的实习教学,分类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做好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在评定实习成绩时,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实习成绩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评定,并按等级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七)材料归档

二级学院须建立电子化档案管理机制,保存好毕业实习管理材料和学生实习档案材料;教育实习管理手册仍然采用纸质手册,二级学院做好教育实习纸质材料的存档工作。

(八)实习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总结和反思,不断改进实习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实习工作质量,将实习总结及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九)实习数据填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 号)等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要按月完成实习数据填报工作。

附件:宿州学院专业实习管理手册



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