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字〔2017〕47号)和《关于开展我院商务英语、药学、物流工程、环境工程专业首次授予学位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发〔2023〕28号)文件要求,对我校2019年首次招生的商务英语、药学、物流工程、环境工程4个专业开展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在专业自评的基础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4个专业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会议评审和实地评审,经研究,评估专家组一致同意商务英语、药学、物流工程、环境工程4个专业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商务英语、药学、物流工程、环境工程4个专业授予学士学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6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于6月13日前向校学位办书面反映。
联系人:高莉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校学位办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