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3〕40号
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和《宿州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后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相关工作
1.做好实习材料上报工作
对于已经完成的实习,及时将实习信息填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
2.做好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及时收集有关实习材料(实习报告、实习小结、实习单位鉴定等),对照《实习手册》的要求,认真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根据学生实习表现综合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有关实习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习材料由二级学院留存。教务处做好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开放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及时将2023届毕业生实习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3.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
对实习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实习安排、实施过程、学生实习完成情况、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实习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总结报告于2023年6月14日之前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szxysjksx@163.com。
二、毕业论文相关工作
要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过程材料的归档和总结工作,毕业论文电子档材料由二级学院留存归档,最终版上传至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对毕业论文的总体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工作总结及质量分析报告(分专业撰写)于2023年6月14日之前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szxysjk@163.com。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