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方案》(校教字[2022]15号)和《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校教字[2022]16号)要求,我校于4月12日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4月15日-16日组织了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现将宿州学院2023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19日。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与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联系。
联系人: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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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宿州学院2023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