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3〕2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说明
(一)检查内容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相关材料以及材料归档情况,详细指标见附件1。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与教学运行情况,详细指标见附件2。
3.实践教学检查,详细指标见附件3。
4.2019级、2020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相关材料,详细指标见附件4。
(二)检查成绩构成
本次期中本科教学检查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课程考核相关材料以及材料归档情况占35%、教学计划与教学运行情况占15%、实践教学占35%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检查15%。
二、组织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组织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检查工作由校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采用抽调材料、集中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时间为4月26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在4月26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教务处(逸夫楼3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479938980@qq.com,并于4月26日中午前将所有抽调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
教务处、发展规划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