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文件的通知》 (皖教秘师〔2022〕9 号)和《宿州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方案》(校教字〔2022〕1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3届、2024届学前教育和地理科学专业毕业生,考生仅限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段学科(具体见附件1)。
2023届毕业生开展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全部环节,已参加2022年学校组织的笔试且成绩合格的2023届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本次笔试,但需要参加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面试环节。2024届毕业生只开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的笔试环节。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程序
(一)学生报名
1.报名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7日前。
2.报名方式
师范生填写《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表》(附件2),提交给师范生所在二级学院。
师范生在相关二级学院报名,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汇总后,于4月12日前将《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zyk@126.com。
(二)培养过程性考核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培养过程性考核(4月12日前)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并于4月12日前完成考核。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4月15日-23日)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合格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面试均合格,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
(1)笔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科目: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考试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1:00。
(2)面试时间、内容与程序
面试时间:4月16日;
内容与程序:面试可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现场抽取题目,考核组根据考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可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面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三)成绩汇总
二级学院于4月28日前完成培养过程性考核成绩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汇总,填写《宿州学院**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登记表》(附件4)和《宿州学院**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并报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
(四)汇总数据上报
教务处按照要求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五)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认定程序以教育主管部门当年的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对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在报名时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2.二级学院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或不按规定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的,报考无效。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附件:1.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2.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表
3.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
4.宿州学院___________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登记表
5.宿州学院___________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