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普通本科生学业警示办法》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学业警示,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统筹安排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示工作,并做好学生学业警示材料的留存和保管(详见附件),确保学业警示工作顺利开展。
请于3月7日前将宿州学院2022-2023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签发、邮寄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逸夫楼教务处A204备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