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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年02月15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29号)文件,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环节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 重修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修读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或因违纪未取得成绩者。不能在教务系统操作的请到教务科(逸夫楼A209)现场办理。
二、重修选课时间:2023年2月16日14:00-2月19日14:00
三、重修班开设
  课程《高等数学A(二)》、《线性代数》单独开设重修班,重修这两门课程的同学请选择相应重修班进行修读,不要选择其他班级。其他课程重修均按跟班重修方式选择合适的开设班级进行重修。
四、 重修选课操作
  重修选课可选用下面两种方式:
  方式一:网页端重修选课
  重修学生登录宿州学院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教务系统),进入平台后在“网上选课”模块中点击“重修选课”选项,根据自己具体情况选择重修课程进行修读。
  方式二:喜鹊儿APP端重修选课
  点击“全部服务”,在“教务服务”中点击“重修选”,再点击“点此选择任课教师上课班级”然后查找合适的开课班级进行重修。
五、材料提交
  重修课程/环节的承担单位在学生重修选课结束后,根据教务科反馈的选课数据填写附件“XX学院承担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环节登记表”,2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1078312190@qq.com,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到教务科备案。

教务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