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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双语”课程申报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19日

教务处发〔2022〕86号

二级学院:

2022-2023学年第学期“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确保“双语”课程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使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必须是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应为学院非外语类专业理论课程,公共外语课程、专业外语课程、实践(实验)类课程环节及不适合开设双语课程的课程不列入双语教学范围。

二级学院结合专业情况、学生的英语水平以及对拟授课教师的双语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在综合全面考虑开设“双语”课程必要性的基础上,合理申请开设“双语”课程。为保证双语教学的质量,一名教师一学期最多主讲两门双语课程或者同一门课程的两个班级。

二、课程要求

双语教学是指教学过程采用外文教材,在课堂讲授、考试等教学环节中采用外语形式或外语和汉语并用,且外语授课的课时达到该门课程的50%(含50%)以上的教学活动(外语课除外)。

1.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制订中文和外文课程教学大纲及教案、PPT课件等。

2.课堂教学过程中,应有50%以上内容(指教案、课件、课堂语言表达、板书等)使用外语表达,且重要定理、概念以及关键词等使用外文。

3.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方法。要根据课程内容、学生特点及双语教学的需要选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任课教师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的教学手段平台,为学生答疑解惑。

4.每门课程一学期应安排一定量的外文作业和讨论,教师应精心设计、严格要求,认真撰写评语。

5.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精心设计符合课程考核要求的试卷,并完成阅卷、评分、成绩录入、试卷评析等工作。

三、师资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扎实的外语基础和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专业水平,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无师德师风问题。

四、教材选用

教学过程采用外文教材,符合《宿州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应选用国内出版的优秀教材,不得擅自复制或使用外文教材,不得选用已经停止出版的教材。

五、申报程序

拟讲授“双语”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宿州学院双语课程开设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填写《**学年第**学期“双语”课程汇总表》(附件2)

拟讲授“双语”课程的教师《宿州学院双语课程开设申请表》(见附件1)、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双语教案、教材等材料送至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评估后,合格者推荐至教务处。经教务处检查与审核,对达到要求者,准予开设双语教学。

六、材料报送

申请双语课程的《宿州学院双语课程开设申请表》(附件1)、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双语教案、教材等材料**学年第**学期“双语”课程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教务处311办公室,逾期不在办理。联系人:沈荣生。

 

 

教务处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