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2年08月18日

教务处发〔2022〕48号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17号)(附件1)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附件2)要求,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2022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统计填报要求,各二级学院需组织人员开展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统计工作开始前,相关人员需仔细研读报表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填写。本年度数据统计包括以下报表:

1.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2.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3.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4.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5.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6.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7.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8.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各报表表样、检测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文件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systj.buct.edu.cn:81)下载(或附件3)。

二、数据核查

2020-2021学年各二级学院已通过教育厅审核的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可从附件4中下载,各二级学院需加强2021-2022学年数据与2020-2021学年数据的核查工作,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情况属实的应附相关文字说明,确保本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报送时间

我院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前,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分管领导主抓,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实施,确保此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顺利完成。

2.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zxysjk@163.com,纸质材料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再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1).pdf

附件2  【以此件为准】皖教秘高〔2022〕11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附件3  表格打包.rar

附件4  20-21学年数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