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2〕3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3号)和《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7号)文件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1年获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0年延期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程序
1.由项目负责人向二级学院提交结项报告书;
2.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相关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结项报告书填写审查意见;
3.二级学院将审查后的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到逸夫楼A304室,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项验收方式
学校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用查看材料、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涉及的项目进行逐项验收。
四、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2),项目结项材料按申请书、结项报告书(附件3)、项目成果复印件(所在学院鉴定签字)顺序装订成册一并报送。
(2)上述所有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按照“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szxycxcy@163.com,并将所有结项纸质版材料精装1份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逸夫楼A304室。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结项。
五、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教师,做好结项各项准备工作。非实物项目须做好纸质与电子材料;实物项目须拍摄视频作为结项支撑材料(视频拍摄内容为项目组成员现场演示、介绍实物)。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军 沈荣生
联系电:2871011 2875395
附件1.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及2020年延期项目名单
附件2.****学院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及2020年延期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3.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