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9〕4 号)文件精神,按照《宿州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字[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2022年2月18日前,完成申请书的修改工作(至少经过两轮修改),提交专家修改反馈意见材料及整改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
2. 2022年2月28日前,召开2月份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推进会。
有关内容:(1)申请书的修订情况;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3)自评报告的撰写及具体分工情况。
3. 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初稿的撰写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前期准备工作;召开3月份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推进会。
有关内容:(1)自评报告初稿的撰写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前期准备情况;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3)下一步具体工作计划。
4. 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自评报告的修改工作(至少经过两轮修改)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提交专家修改反馈意见及整改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召开4月份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推进会。
有关内容:(1)自评报告的修订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3)下一步具体工作计划。
5. 2022年5月15日前,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准备专家案头材料,筹备师范类专业二级预认证;召开5月份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推进会。
有关内容:(1)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提交情况,专家案头材料的准备情况;
(2)师范类专业二级预认证的筹备情况;
(3)下一步具体工作计划。
6. 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师范类专业二级预认证;召开6月份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推进会。
有关内容:(1)通报师范类专业二级预认证情况;
(2)按照师范类专业二级预认证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工作布置。
7. 2022年7月10日前,完成师范类专业二级预认证整改工作;召开7月份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推进会。
有关内容:(1)师范类专业二级预认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3)下一步具体工作计划。
8.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师范类二级认证相关材料的整理完善工作;完成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家进校的筹备工作;召开9月份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汇报。
9. 2022年10月,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家进校。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重视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工作,并按照通知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认证工作!
附件:**专业整改进展情况表
教务处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