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1〕75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细则》和《宿州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规范我校教材征订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现将我校有关教材征订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条 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 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五)自编教材。选用的我校教师自编教材,需是已经公开出版的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或是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获批的建设教材。
(六)辅导材料、习题集不得作为教材选订。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二条 教材征订
大学一年级学生由学校统一招标采购教材供应商;其余年级学生不招标采购教材供应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由教材供应商统一提供),由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教材书目信息自行购买。
第三条 教材送达和发放
(一)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将教材运送到学校指定地点。
(二)教务处和二级学院统筹教材发放时间,共同做好教材发放的筹备工作。
(三)教材由教材供应商负责发放,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各班级按照时间节点到现场领取教材,领取教材时要现场核对好教材品种及数量。
第四条 教材费用支付
学校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学生的教材费,大学一年级学生的教材费由学生与教材中标供应商直接结算;其余年级的学生教材费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购买方式支付。
第五条 教材征订检查
(一)学校成立教材专项检查小组,全面负责检查学生教材的征订情况。
(二)二级学院负责指导学生征订相关教材,并做好学生教材征订情况的统计工作,建立教材征订情况台账。
(三)二级学院督促学生完成个人教材的征订,大学一年级新生于开学后一周内完成教材征订,其余年级的学生于开学之前完成教材征订。
(四)二级学院在开学第二周开展教材征订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送教务处教材与学籍管理科备案。
(五)教材专项检查小组择期对二级学院的学生教材征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完成征订工作的二级学院要求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教材与学籍管理科备案。
(六)教材专项检查小组随机对二级学院教材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二级学院进行通报,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教务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