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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宿州学院实验室分类分级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2年01月17日


教务处发〔20221

为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千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4号),现将我校实验(实训)室根据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分级认定。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学校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实施安全风险等级评估,进行类别和级别划分,建立本单位分类分级管理档案,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实验室进行分类监控与管理。

一、分类要求

根据实验室主要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将全校实验室分为化学类、生物类、机械电子类、其他类四大类进行分级管理。

涉及化学反应和化学品的实验场所归属为化学类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的实验场所归属为生物类实验室;涉及机械电气、高温高压、强磁、高电压等设备的实验场所归属为机械电子类实验室;仅涉及日常水电消防安全的实验场所归属为其他类实验室。

二、分级要求

依据实验室所涉及的实验过程、实验材料、实验设备、环境因素等方面产生综合风险的高低,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相应的安全风险程度分别为高度危险、较高危险、中等危险、一般危险。

(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化学类实验室参照附件化学类实验室风险评价表"(附件1)综合评价达到一级安全风险分值的实验室。

其他实验室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化学品暂存室、废弃化学品暂存室、存在放射性物品的实验室;使用有毒及易燃易爆气体、特种设备、激光设备、单台功率超10kW加热设备、单间实验室加热设备总功率超15kW、压力等级大于10MPa的高压容器的实验室;使用高毒农药、剧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的实验室。

(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化学类实验室参照附件化学类实验室风险评价表综合评价达到二级安全风险分值的实验室。

其他实验室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使用马弗炉等加热设备;使用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全天候不断电设备和不间断电源(不包括工作站、服务器)。

(三)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化学类实验室参照附件化学类实验室风险评价表综合评价达到三级安全风险分值的实验室。

其他实验室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机电类设备、印刷机械类设备、体育器械类设备、服务器工作站等24小时不断电设备、使用充、放电装置(功率>100W)

(四)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未列入以上三类的非化学类实验室,为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科研单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排查与分类,并填写《XX学院(或单位)实验室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2),于2022218日之前将教学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报送教务处(邮箱:szxysjk@163.com),科研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报送科研处(邮箱szxykyc@163.com)。

 

教务处 科研处  

20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