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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做好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20日

教务处〔2021〕72号

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1]6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劳动教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一批省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与标准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劳动实践场所、科技及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示范性农业基地、山林、草场等较大规模的综合实践基地,适合承接综合性学生劳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劳动教育教学模式研究探索的优质资源单位。建设与服务标准参照《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附件1 以下简称《标准》)

二、申报程序

1.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或部门按照自愿原则,对照《标准》,进行申报每个二级学院或部门限报1

2. 学校推荐。学校各二级学院或部门的基地申报材料、视频短片进行审验并实地查看,择优推荐1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报省教育厅 

3. 教育厅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遴选确定第一批 安徽省省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材料要求。申报安徽省省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二级学院或部门需提交基地申报书(附件2)、基地申报视频和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对照《标准》, 撰写包括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基本条件和情况, 研发的劳动教育课程, 适合学生实践体验活动的突出优势, 针对学生设立的劳动教育机构或部门以及培训、管理、运行情况等内容,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申报视频拍摄时长10分钟左右(不超过500M) 反映申报单位基础条件、资源课程、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及建设规划等方面的情况(不提交视频资料的不参评)。

各二级学院或部门要先行根据《标准》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报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包括申报书中相关材料真实性,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及汇总表需对应,申报单位和个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客观真实。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取消评选资格处理,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2. 格式要求。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将直接存档,不再返回修改,因此申请人务必按照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书,对于填写质量、版面特别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3. 报送要求。申报安徽省省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二级学院和部门2022151600之前将推荐申报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zxysjk@163.com( 申报书和自评报告、汇总表、申报视频,文件命名统一为: "XX学院或部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基地单位全称" ), 同时报送2份纸质胶装版至逸夫楼A310办公室

联系人:段腾飞

联系电话:0557-28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