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文件中报送条件,认真开展择优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推荐申报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19、2020年度获批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2019、2020年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但未入选的,可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遴选程序
1.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各二级学院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安排专人于11月8日前使用“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供参考,实际填写模板见系统)。登录账户和密码请联系教务处高莉。
三、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纸质版及支撑材料胶装一式三份于11月4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逾期视为不申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9189003@qq.com)。
联系人:高莉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