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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二批专创融合重点课程项目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7日

教务处〔2021〕5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和《宿州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办法》的要求,结合第一批专创融合重点课程建设情况,现对第二批专创融合重点课程予以立项,请各二级学院参照《宿州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办法》,申报不超过2项校级重点课程项目

一、申报要求:

1.2019版人才方案规定每个专业须有一门专创融合课程,第二批申报课程应属不同专业,并与第一批在建课程分属不同专业。

2.已经获得校级教学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资助的课程(不含专业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宿州学院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报二级学院评审。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填写《宿州学院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

3.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于1010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传送至szxycxcy@163.com。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确定“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宿州学院专创融合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附件2:宿州学院二级学院专创融合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