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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16日

教务处〔2021〕4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和《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文件的精神,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完善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水平,切实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加大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继续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完善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机制,全面推进教师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推进教学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和质量评价以及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等工作的开展,促进教学经验交流;加快新进教师的成长,不断提高新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活动内容与要求

“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主题开展“教案评比”、“优秀教案观摩”、“新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教学活动、组织培育“一流课程”活动、“信息化课堂教学”等活动。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开展“教案评比”和“优秀教案观摩”活动。

在近三年(20192021)内进校的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中开展“教案评比”活动和“优秀教案观摩”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成立“教案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初赛具体实施细则,按照“宿州学院教案质量评价表”(见附件一),在202111月上旬自行开展“教案评比”初赛活动,经过初赛选拔,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3门课程优秀教案参加校级复赛(注:在往届教案评比活动中获奖的教师不推荐参加本次校级复赛参赛教案为一门课程完整教案,内容要详细、充实)。推荐名单(见附件二)和院教案质量评价结果一览表(见附件三)于20211119日之前一起报送至教务处逸夫楼A202沈荣生处。

2.学校成立教案评审组于202111月下旬开展复赛工作。按照教案评价标准,教案评审组对参赛教案进行严格评审和综合评价,并对每份教案备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及建议。

3.学校根据教案评审组评价和选手成绩,综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4.“优秀教案观摩”活动与“教案评比”校级复赛同步进行,各二级学院要组织3以上名青年教师(尤其是2021年新进教师)参加观摩活动,以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研”的目的。

5.各二级学院认真收集、整理活动材料,形成一套完整的“教案评比”活动档案,包括活动实施方案(含本单位“ 教案评比”活动评委组成名单、教师名单、“教案评比”推荐表)、实施过程、教案质量评价结果一览表、结果反馈和活动总结等材料,经教学单位整理后编入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材料汇编。

(二)开展“新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教学活动。

为促进新进教师成长,帮助新进教师尽快熟悉教学业务,在深入贯彻落实《宿州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校人字〔201312号)的基础上,从202110月至202112月在全校开展“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教学活动,具体活动事项如下:

1.活动对象:全校2021年新进教师。

2.活动内容:“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教学活动包括观摩导师教学、研讨教学技能、规范各教学环节、导师听评课、撰写总结报告等,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观摩导师教学。要求各二级学院2021年新进教师认真观摩导师的课堂教学,随堂听课不少于6个课时并做好听课记录,撰写观摩心得。

2)研讨教学技能。导师、观摩教学的新进教师就课堂教学进行交流研讨。导师可以从课堂组织形式、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语言、教学理念等多方面同各位新进教师进行现场交流研讨。

3)规范各教学环节。新进教师应虚心向导师学习教学业务,规范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参与导师批改作业及实验(实训)报告等工作,课程教案编写做到手工书写且要有1/3的提前量,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制作要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具有教学性、科学性、技术性和艺术性等特点。

  1. 导师听评课。为使新进教师掌握课堂教学方法,导师应深入新进教师课堂听评课,听评课一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

  2. 开展“名师大讲堂”活动为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在教育教学、教研中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邀请名师举办教育教学改革专题讲座,帮助青年教师把握教育教学改革新动向,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此活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 召开教学研讨会。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聘请相关专家针对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质量提升、教师个人发展等议题与2021年新进教师开展深入交流与研讨,达到提升新进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目的。

    7)撰写总结报告。新进教师应根据本次“新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教学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付诸实施,活动结束前,系统总结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所在二级学院。

    3.各二级学院认真收集、整理活动材料,形成一套完整的“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教学活动档案,包括活动实施方案(含本单位2021“新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系列教学活动导师及新进教师名单)、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等材料,经教学单位整理后编入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材料汇编。

    (三)组织建设培育“一流课程”

    202110月至12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培育“一流课程”活动,各二级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构建更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各学院可以分组讨论座谈、邀请校内外专家讲座、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形式多样化的组织建设培育“一流课程”活动,为教师提供经验交流和共享平台,开拓视野,提高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建设更多一流课程,推动学校教学高质量发展。(相关材料经教学单位整理后编入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材料汇编。)

    (四)持续推进信息化课堂教学活动

    为深入落实中国慕课大会、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校信息化教学改革,构建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加快推动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堂教学革命进程,实现信息化技术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引导教师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通过慕课课程建设、线上线下翻转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组织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培训、利用学校的智慧教室建设信息化课程,不断探索和实践信息时代的教育教学新模式,有力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相关材料经教学单位整理后编入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材料汇编。)

    三、组织实施

    1.本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按照全体教师“人人参与、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所有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应积极参与活动。

    2.为使“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顺利开展,各二级学院应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安排,保证“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实施效果。

    3.学校(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进行抽查,促进活动方案的落实和课堂教学经验交流。

    4.本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时间为202110月至202112月。

    四、材料归档与上报

    各二级学院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做好院大会动员、组织实施、反馈总结、材料归档与上报等工作。各二级学院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全部材料以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于2022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逸夫楼A202沈荣生处,电子版(含活动照片)发送至邮箱1479938980@.com

    附件:

    1.宿州学院教案质量评价表

    2.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推荐表

    3.宿州学院教案质量评价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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