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1〕24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秘督〔2021〕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师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