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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州学院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30日

教务处发【2021】2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精神,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包括以下五类课程类型:

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具体内容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二、申报要求

1.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各类课程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做好统筹规划,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并对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申报课程进行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教学效果良好初审通过后分类向教务处推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521日前,将《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见附件4)和《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szxyjyk@126.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教研科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高莉 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4.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

  5. 宿州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