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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23日

教务处发2021〕1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学期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检查内容

    (一)检查内容:

    1. 2020-2021学年度第学期本科课程考核过程管理与档案材料,详细指标见附件1

    2. 2020-2021学年度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材料,详细指标见附件2

    3.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材料,详细指标见附件3

    4.实践教学检查:宿州学院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详细指标见附件4。

    5.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检查:检查2017级、2018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相关材料,详细指标见附件5

    (二)检查成绩构成:本次期中本科教学检查综合评价得分占比为:课程考核和教学管理占30%、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占15%、实践教学占40%、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15%。

    其中:本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成绩不纳入综合评分体系,仍需按照相应指标准备材料。

    二、组织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学校组织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在5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以正式行文盖章纸质版送至教务处(逸夫楼2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zxyjwcsrs@163.com

     

     

    教务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