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1】1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安徽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皖教秘高〔2019〕4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和已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
(一)2019年度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1.按照一流专业建设条件,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参考模版见附件3)。
2.围绕专业建设目标,反映建设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认真填报《宿州学院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展报告》(附件2),5月15日前发送至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并提前做好汇报准备。
(二)2020年度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1.按照一流专业建设条件,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参考模版见附件3)。
2.5月15日前,将经校内外专业同行专家论证的专业建设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发送至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并提前做好汇报准备。
(三)2020年度入选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1.按照一流专业建设条件,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参考模版见附件3)。
2.5月15日前,应积极邀请校内外专业同行专家论证专业建设方案,对照《国家级一流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及《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发掘专业内涵,凝炼专业特色。
3.5月15日前,将经校内外专业同行专家论证的专业建设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发送至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并提前做好汇报准备。
二、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准备
1.申报数量:每个学院限报一个专业。所有已入选省级但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都应继续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申报条件:申报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中“报送专业需具备的条件”。教务处将根据省教育厅申报通知要求择优推荐。
3.申报方式: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提前做好汇报准备。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优中选优。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一流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做好2021年一流专业申报工作。
2.认真谋划、提早行动。各二级学院应认真研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安徽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文件精神,认真谋划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对照《国家级一流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及《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发掘专业内涵,凝炼专业特色,争取一流专业申报取得突破。
3.反复研讨、全程指导。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线上或线下模式,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反复研讨、全程指导;尤其要积极邀请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外校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领导或专业负责人加强指导,提高建设方案和申报材料的质量。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4号)
宿州学院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展报告
专业建设方案参考模版
宿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