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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遴选创新创业教育基础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0日

教务处发〔2017〕 3号

各二级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了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设置了“三层次七类别”能力培养体系,在每个能力培养阶段均设置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模块。

依据2016版培养方案,我校将自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起,在全校2016级本科专业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为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全校遴选创新创业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2.深入掌握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指导政策和部署,深刻领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我校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我校提质增效、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迫切需要;

3.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工作,全面了解创新创业课程的内容、体系,具有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够广泛搜集创新创业信息,能积极帮助创业学生完善创新创业项目;

4.从事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指导教学及研究的教师、具有创业经验(结合自身专业)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

自愿申请报名。由各二级院(部)、各部门填写《推荐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教师汇总表》(见附件),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备案。

(二)审核、选拔

由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和相关遴选。

(三)任课前培训

由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师参加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相关培训。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月9日-13日(请将《推荐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教师汇总表》,交至逸夫楼306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军

联系电话:2871011 18055724595

教务处

2016年1月9日

附件:

(二级单位)推荐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教师汇总表

教师姓名

专业\职称

教龄

2016年度执教课程名称

有无创新创业实践经验

备注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