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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17年02月24日

校教字〔2017〕5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教学综合改革,完善我校教师教学发展机制,切实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继续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与要求

以“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主题开展“宿州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课程评价全覆盖”、“教学单位教学能力提升特色项目”、“课堂教学经验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开展“宿州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活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热情,改进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增进教师间的学习交流,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本学期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拟开展“宿州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活动,比赛分初赛及决赛两个阶段,时间为2017年3月-5月,具体内容、安排及要求学校另文通知。

(二)开展“课程评价全覆盖”系列活动

各单位按照宿州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要求,采取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三种评价方式对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进行全面评价。要求:

1.学生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结论性评价两部分。过程性评价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可根据听课效果随时进行评价信息反馈,并通过班级、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交给教务处及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结论性评价是指期末学生利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开展的集中评价活动。要求本单位开展学生评价的本科课程门次数占学期所有本科课程门次数的比例达到100%,实现学生评价的全覆盖。

2.同行评价及专家评价:同行评价指教师之间开展的课程评价活动,专家评价指校、院(部)级教学督导开展的教学评价活动。要求同行评价及专家评价的本科课程门次数占本学期所开设的本科课程门次数的100%。本单位全体教师均须参加“同行评价”活动,无故不参加或拒绝参加者,本年度教学考核视为不合格。专家评价由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负责组织。

3.各二级学院(部)需认真落实“评价全覆盖”活动精神及要求,确保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的结果的客观公正。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整理活动材料,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价全覆盖”系列活动档案,包括活动实施方案、实施过程、本单位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见附件1)、宿州学院教师同行听课统计表(见附件2)、活动总结等材料。

(三)教学单位教学能力提升特色项目

为进一步彰显学科专业特色及课程特色,创新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本学期拟开展“教学单位教学能力提升特色项目”系列教学活动,时间为2017年3月初-2017年6月中旬。各教学单位可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课程特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能力提升特色项目,并认真收集、整理活动材料,形成一套完整的“教学单位教学能力提升特色项目”系列教学活动档案,包括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等材料,经教学单位整理后编入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材料汇编。活动计划应在活动开展前报至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并在教学单位网站挂网。

(四)课堂教学经验交流会

为进一步利用优质教学资源,本学期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拟邀请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或相关专家在我校中青年教师中开展“课堂教学经验交流会”活动,分析交流不同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及教学模式在课堂教学各环节的具体实施及应用,探讨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时间为2017年3月-6月。

三、组织实施

1.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按照全体专职教师“人人参与、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所有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应积极参与活动。

2.为使“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顺利开展,各二级学院(部)应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安排,保证“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实施效果。

3.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时间为2017年3月初至2017年6月中旬。

四、材料归档与上报

各二级学院(部)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做好院(部)大会动员、组织实施、反馈总结、材料归档与上报等工作。各二级学院(部)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全部材料以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于2017年7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中心,电子版(含活动照片)发送至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中心邮箱119189003@qq.com

附件1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xls

附件2:宿州学院教师同行听课统计表.xls

宿州学院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