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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代理教研室主任名单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4日

教务处发〔2017〕12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有效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根据《宿州学院教研室工作暂行办法》(院字〔2007〕3号),经各二级学院(部)考察推荐,教务处审核,决定聘任任琳等六位同志为代理教研室主任,名单公布如下:

经济管理学院

聘任任琳同志为会计学教研室代理主任;

外国语学院

聘任武北峰同志为英语专业Ⅰ教研室代理主任。

化学化工学院

聘任胡崇举同志为化学工程与工艺教研室代理主任。

美术与设计学院

聘任李杰同志为书法学教研室代理主任;

聘任吴晓沛同志为服装设计教研室代理主任。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聘任鄢二星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教研室代理主任。

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