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17〕67号
各二级学院:
2017级新生信息核对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宿州学院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7〕4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7级新生身份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新生报到入学后的3 个月内,为新生身份复查阶段,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新生所交的照片、纸质档案、高考电子档案信息对所有新生的身份进行复核,对有疑问的新生应该进一步核查。
复查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12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宿州学院新生身份复查情况反馈表》交回教务处存档。
附件:宿州学院新生身份复查情况反馈表.doc
教务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