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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7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17年10月27日

各二级学院:

现就我校2017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11月4、5、11、12、18、19、25、26日,计划测试8批任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和测试日期已进入管理系统,无法更改,只可在当天测试。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时间,确保测试当天准时到场。

二、测试地点

宿州学院东校区逸夫教学楼B楼六楼东625(从一楼东边楼梯上至六楼)

三、测试要求

1.考生报到时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识别将无法进入考试流程;(如参加驾校学习,在测试前务必取回身份证)

2.采集指纹、拍照、采集声纹后务必记住系统随机分配的测试机号并签名,测试时采用指纹验证登录;

3.进入测试站前关闭手机,测试时严禁携带任何纸质、电子材料,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记号,严禁替考,否则以作弊论处。

附件:

2017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日程表.xls

教务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