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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05日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59 更新时间:2018-1-12

教务处发〔2018〕4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对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二级学院应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期间的总体部署和重点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意见》,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通过深入学习领会,践行“新思想”、对标“新要求”、瞄准“新目标”,切实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落到实处,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实现本科教学工作与学校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12/19/content_5248564.htm

教务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