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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代理 教研室主任名单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18年03月08日

教务处发〔2018〕14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有效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根据《宿州学院教研室工作暂行办法》(院字〔2007〕3号),经各二级学院考察推荐,人事处、教务处审核,决定聘任任琳等两位同志为代理教研室主任,名单公布如下:

商学院

聘任任琳同志为会计学教研室代理主任。

化学化工学院

聘任胡崇举同志为应用化学教研室代理主任。

教务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