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8〕27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我校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第四届宿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宿州学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我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积极探索组织国际赛道;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
第四届大赛将在我校校园赛基础上,同期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校最大的思政课。我校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部门,在摸清需求的基础上,组织理工、师范、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小分队”“幸福小分队”“健康小分队”“教育小分队”“法治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走进我省32个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我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我校教务处主办,校团委、学生处共同协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指导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由陈国龙、张莉担任主任,蔡之让(常务)、李亮、梁琦担任副主任;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委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的培训工作。
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和领导组成立裁判委员会,负责大赛仲裁事宜。
大赛秘书处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李鸿(常务)、校团委书记李高、学生处处长孙增响担任秘书长,负责校园赛、省赛、国赛日常组织工作。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应成立本单位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单位预赛以及参加校园赛、省赛、国赛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告有关大赛组织情况。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国家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如不能获得比上一届更高级别的奖励,本届将不再重复奖励,可授予同级别奖励的提名奖)。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参赛对象资格,申报条件。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我校工作方案,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包括师生共创)团队在前期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脱贫攻坚等活动基础上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或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通过项目推进或成果转化开展实质性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有机融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申报该赛道参加比赛。
八、国际赛道
积极探索组织国际赛道校级赛,鼓励各二级学院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或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国外政府正式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形式。
九、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18年3月1日-8月1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参赛报名情况汇总后上报大赛秘书处。
(二)校园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5月1日-8月10日):各二级学院要在对本学院报名的项目进行申报人资格、工商注册时间、获股权投资、知识产权证书等参赛条件进行审查合格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园赛;各二级学院要在8月2日前完成优秀项目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校园赛参考)。各学院学生参赛率原则上不少于15%。
各二级学院参赛前从系统导出参赛项目申报书及正文文本,打印一式1份,于8月2日前送交大赛办公室(逸夫楼A308室,联系人刘超老师)。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学校参照国家级的方式决定,决出金、银、铜奖,并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三)遴选参加安徽省总决赛(8月10日-8月底前后)
大赛组委根据校园赛情况,遴选宿州学院代表队。按四个组别共6个项目类型确定牵头单位分别负责参加省赛项目的校级集训工作,同时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指导。
十、经费支持和奖励
(一)经费支持
各二级学院组织参加的校园赛集训等前期准备所需经费从各二级学院实习实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园赛以及后续省赛、国赛等所需经费从教务处学科及技能竞赛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参赛项目奖励
校园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金奖数8项,银奖数16项,铜奖数24项。
参加校园赛且获得金、银、铜奖的学生团队,每个学生分别给予认定3、2、1个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同时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三)安徽总决赛获奖的奖励
1.参加省总决赛并获得金、银、铜奖的学生团队,每个学生分别给予认定8、6、4个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
2.对在安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若符合校级“教坛新秀”的年龄条件,可直接授予校级“教坛新秀”称号。
3.对在安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宿州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所在单位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全国总决赛获奖的奖励
1.参加全国总决赛并获奖的学生团队,每个学生给予认定8个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
2.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若符合校级“教坛新秀”的年龄条件,可直接授予校级“教坛新秀”称号。
3.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宿州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所在单位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并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推荐参加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五)同一团队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奖金奖励按所获的最高级别认定,不累加计算、不重复奖励;参加省赛、国赛学生及指导教师获奖奖励按《宿州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实施办法》执行(校教字〔2018〕1 号)。
十一、评审规则
学校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大赛评审规则,结合宿州学院的创新创业实际,制定出宿州学院大赛评审规则。省大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和省赛官网“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查看具体内容。
十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大赛作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前三届大赛的组织经验,制定二级学院实施工作方案,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参赛,做到全覆盖,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本专科生、研究生)15%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各学院参赛数额分配见附件2)。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3.做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组织工作。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省级或校级项目。二级学院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及农业和扶贫相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做好承接国家“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要在总结前期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脱贫攻坚等活动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走进我省32个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并主动协调本地区联系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府及农业和扶贫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和扶贫开发。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秘书处联系。
十三、附则
宿州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交流群为实践教学群(群号为:168691886),请每个学院指定一名大赛联系教师加入该QQ群(备注名为:互联网竞赛+二级学院+教师姓名),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各学院负责赛事工作的教师信息请于5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刘超,邮箱:szxysjk@163.com)。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刘超老师(教务处)、刘茜老师(校团委)、楚雅丽老师(学生处)
联系电话:2875327 2871227 2871075
附件:1.第四届宿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宿州学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机构
2. 各二级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数要求
3. 各二级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络人
宿州学院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第四届宿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宿州学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机构.doc
附件2:各二级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数要求.doc
附件3:各二级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络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