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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06月10日

关于提交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45 更新时间:2017-12-26

教务处发〔2017〕8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9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本学院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各二级学院的年度报告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格式)于2018年1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

2.规范上报文件名称。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要求

1.年度报告是二级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

2.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以简报形式(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3.各学院的实训室安全工作按实验室填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老师

邮箱:szxysjk@163.com

联系电话:2875327

附件: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