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批留降级学生名单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31日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开学在即,根据《宿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29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学期有四门课程(公共体育课、公共选修课和大学生自主学习课程不计入留降级课程门数)不及格者,不能补考,应予以留降级。请各二级学院核实后,于2018年9月5日之前将第一批留降级学生名单(统计名单模板详见附件)报送到逸夫楼A楼204胡雅琳处。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教务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