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18〕74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有效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根据《宿州学院教研室工作暂行办法》(院字〔2007〕3号),经各二级学院考察推荐,人事处、教务处审核,决定聘任任琳等五位同志为代理教研室主任,名单公布如下:
商学院
聘任任琳同志为会计学教研室代理主任。
信息工程学院
聘任高亚兰同志为物联网工程教研室代理主任。
数学与统计学院
聘任余秋菊同志为经济统计学教研室代理主任。
武装部
聘任张晓聪同志为军事理论教育教研室代理主任。
创新创业学院
聘任赵军同志为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代理主任。
教 务 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