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8)5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教研室工作办法》(院字〔2007〕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教研室在教学改革中的基层组织作用,加强教研室建设,规范教研室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十佳教研室”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人员配置合理,适应教学需要和学科、专业发展;有高尚的师德和敬业精神,严谨治学、从严治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稳定的学术梯队和学科带头人及数量适宜的骨干教师;有培养青年教师的规划和措施,骨干教师积极采取传、帮、带的办法培养青年教师;师资队伍发展态势良好,教研室主任及成员稳定。
2.教学改革与建设
积极申报教改项目,深入进行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革与实践,计划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有论文、阶段性的成果报告或其它文字性总结材料;加强专业建设,积极进行传统专业的调整、改造,有明确具体的专业发展规划,新增专业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注重课程建设,有切实可行的课程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重视教材建设,积极采用省级以上规划和各类优秀获奖教材,鼓励骨干教师编写教材,积极开发研制和使用优秀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能够熟练使用相关的现代化教学设备,掌握相关的现代教育技术。
3.教研与科研情况
能够组织教师学习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思想,改进教学方法,全面落实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方案;定期组织教学研讨,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调研和教学评价活动;积极推进使用双语教学;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有一定成果。
4.教学管理
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教学管理;三类教学材料齐全,教学日志、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文档资料按要求统一整理保管;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积极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和各类竞赛,成绩显著;按照学校要求实行教学考核改革,有试题库;近两年未发生违纪和教学事故。
二、评选办法
各学院组织申报、初评及推荐,并填写《宿州学院“十佳教研室”申报书》(附件1),《宿州学院“十佳教研室”推荐表》(附件2);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
学校每两年选评一次十佳教研室,往届十佳教研室可连评连任。
三、奖励办法
对获奖的教研室,学校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四、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将本部门所有教研室按照《宿州学院“十佳教研室”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打分。
2.所有材料统计时间为近三年,并须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供评委查阅。
3.请各院认真组织申报、初评工作,并于 11月20日前将申报书、推荐表及对照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表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szxyjwcgl@163.com。
4.每个学院推荐一个教研室参加学校评选。
5.评审会将以教研室负责人PPT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请申报教研室根据申报材料准备PPT汇报材料),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人:高莉,联系电话:2875327
附件:
1. 《宿州学院“十佳教研室”申报书》
2. 《宿州学院“十佳教研室”推荐表》
3.《宿州学院“十佳教研室”评选指标体系》
宿州学院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