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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11月29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校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切实加强我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加速提升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

2.一流(品牌)专业

3.一流课程

 3-1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

 3-2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3-3 智慧课堂

 3-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一流教材建设

5.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5-1 高水平教学团队

 5-2 教学名师

 5-3 教坛新秀

 5-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6-1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项目

 6-2  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

7.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

 7-1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7-2  中外合作培养项目

 7-3  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8.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8-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8-2  学科和技能竞赛

 8-3  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8-4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9.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1.品牌专业

2.一流课程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智慧课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高水平教学团队

   教学名师

   教坛新秀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6.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二、申报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自行选择项目类型进行申报。

2.有相关尚未结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项目;已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校级同类项目;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省级质量工程中获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省级项目;出现上述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3.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教研项目立项仅限于专业评估和专业质量监控方面的课题,在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本校再申请立项教研项目。

4.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使用附件3材料包,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使用附件2材料包,同一类型不同级别只能申报一次。

5.在所有的项目中,每人最多只能主持2项或参与3项,该项由各申报单位先在本部门内部先行审核,学校初审时发现人员超项的项目,将不予上会评审。  

三、材料申报

1.申报省级和校级的人员必须先登录校级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0379完成注册、申报。校级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11309:00-201812517:00,省级项目待评审结果出来后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推荐上报省级系统。

2.目主持人须按照附件中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各类项目的省、校级项目申报书略有差别,请填写时注意区分。申报省级项目直接填写省级申报书,,在系统中选择“项目级别”为省级,申报校级项目直接填写校级申报书,在系统中选择“项目级别”为校级,申报教坛新秀和教学名师需填写自评得分表。

   3.项目申报书将直接存档,不再返回修改,因此申请人务必规范填写申报书(包括各种签字、盖章等),对于签字盖章不全或填写质量、版面特别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交到相关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进行评审,评审后将拟推荐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

4.各单位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及汇总表,包括校级教坛新秀和教学名师自评得分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8125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系统申报项目应与汇总表一致,否则以截止时间时系统中的项目为准,(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报送至逸夫楼A306室),所有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zxyjyk@126.com

四、时间节点

1.125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送交申报材料,教研科地点为东校区逸夫楼A308,联系人:孙雪,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地点为东校区逸夫楼A306,联系人:赵军。

2.128日前,学校完成校级项目评选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

3.128-12日,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4.1212日,教务处负责完成网上申报后继工作,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项目汇总表。

5.1213 -14日,教务处整理、报送各项上报材料,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

      3.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

      4.2018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8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宿州学院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