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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本科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26日

教务处发20189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说明

(一)检查内容:

1. 课程考核专项检查:2018-2019学年度第学期本科课程考核过程管理与档案检查,具体包括:试卷质量监控、成绩评定情况、试卷分析、试卷装订情况、材料归档情况、课程考核组织与实施及其它档案管理等,详细指标见附件1。

2. 实践教学专项检查:2017-2018学年度第学期实习教学归档材料检查;2018-2019学年第学期实验(实训)室管理及实验(实训)教学检查,详细指标见附件2

3.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专项检查:检查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相关材料,详细指标见附件3。

(二)检查成绩构成:本次期本科教学检查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课程考核专项占35%、实践教学专项占35%、创新创业专项占30%

二、组织安排

教学检查工作由校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采用学院自查、学院间互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时间2019年1月2126日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并于2019年1月23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教务处(逸夫楼310办公室)

2.2019年1月24日、25日安排学院教学秘书进行自主结对互查,检查后将检查结果(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报教务处310室。

3.2019年1月26日进行抽查,抽查方式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学校检查组要对所查教学单位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评价,完整记录,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形成书面报告进行专项反馈。对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应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于其中较为严重的问题,将按照《宿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字〔2011〕35号)进行处理,并计入2019年度教学单位教学工作专项考核。

附件:1. 宿州学院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记录表

2. 宿州学院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

     3. 宿州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实施情况检查表

教 务 处

2018年1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