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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4日

 

教务处发〔2023〕59号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校各类实验室,重点检查一级、二级安全风险等级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1.检查时间:2023年9月6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2.检查安排:检查小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宿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10号)要求,对二级学院自查、实验室安全制度是否落实、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水电通风是否正常、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合规、实验室管理人员是否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等情况,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三、隐患整改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立即开展整改落实。隐患整改过程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并保障经费落实;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并举一反三,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治后又复发的情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整立改。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教务处 科研处 保卫处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