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3〕5号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校各类实验室,重点检查一级、二级安全风险等级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对照教育部2022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的内容逐项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环境与管理、日常维护与检查记录、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检查小组根据检查表,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填写隐患清单,并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隐患整改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立即开展整改落实。隐患整改过程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并保障经费落实;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并举一反三,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治后又复发的情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整立改。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教务处 科研处 保卫处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