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2〕84号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30 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2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04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填报要求
梳理2022年实验室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与不足,图文并茂,撰写2022年实验室工作总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基本情况、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落实情况、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实验室工作成果及存在问题等(附件2)。
3.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本统计表和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发送至邮箱szxysjk@163.com,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逸夫楼A310)。
附件1.《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2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