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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01日

 

教务处发〔2022〕45号


为加强疫情常态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放假前要对暑期停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确保水、电、气等设备、管路正常后关闭总闸(需连续供电的特殊设备除外),关好门窗,无关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放假前要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假期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再承担实验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开启实验室的,严格人员准入,使用人须向二级学院提交实验室使用申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

对假期开展实验的学生,相关负责教师一定要做到教育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坚持实验活动教师指导制度。学生应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不得独自进行实验操作,学生在做具有危险性的实验时,指导教师须现场指导,不能确保安全的实验活动一律不得开展。坚决避免出现因管理不规范、操作规程不规范、仪器使用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

各二级学院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行全面排查及管理工作,确保暑期实验室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教务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