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1〕4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安排,我院将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实验(实训)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检查,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全面排查治理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为我校实验教学运行和“平安校园”建设提供切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检查;
2.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环节安全整治工作;
4.开展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检查,落实防火、防电、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盗等安全措施。
三、检查方式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1. 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对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和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自查台账;
2.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要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 学校将成立检查组,于9月9日下午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和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9月7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情况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sjk@163.com。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