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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来源: 发表时间:2013-07-08

多媒体教学是推进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多媒体教室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多媒体教学条件,提高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利用率,特制定宿州学院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第一条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范围

1、凡属教学计划内的多媒体课堂教学,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后,均可使用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

2、属非教学计划外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和学团活动等需要使用教学楼B

楼多媒体教室的,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程序

为了确保多媒体教学有序进行,学校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使用。

1、申请使用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首先要通过二级学院(部)和学校多媒体课件检查小组的多媒体课件审核,再由二级学院(部)在学期开课前统一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教学安排和需要,对二级学院(部)报送情况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和学团活动等需要临时使用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的单位或个人,需填写《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临时使用申请表》,经相关二级学院审核后,于每周五下午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

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主要包括:

1、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多媒体教室的整洁和干净;

2、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开门和关门事宜,多媒体遥控器将采取集中管理制,授课教师上课前需提前到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在下课后及时归还,做到多媒体教学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3、教务处管理人员定期对多媒体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上课期间多媒体设备若出现故障,授课教师要及时向教务处上报,并说明故障原因;教务处管理人员接到通知后,将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在《教学楼B楼多媒体维修情况登记表》上登记确认。

第四条多媒体教室授课教师职责

1、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掌握多媒体操作技能,并经所在二级学院

(部)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多媒体;

2、授课教师每次上课前,需提前到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登记,并领取多媒体遥控器;

3、上课开始前,授课教师需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和齐全,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教务处;

4、授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拆卸任何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5、未经许可,授课教师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应用程序,以免系统出错;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故障和损害的教师,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上课结束,授课教师必须按照程序关闭投影仪、电动屏幕和计算机,切断相关电源并锁好多媒体控制柜;

7、下课后,授课教师必须及时将多媒体遥控器交还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不得耽误后续教师使用。

第五条多媒体教室上课学生守则

1、要保持教室清洁,不得将食物、饮料等带进教室,不得在教室内乱吐口香糖等;

2、要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多媒体设备;

3、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准私自拷贝计算机内文件,不准将与教学无关的文件拷贝到多媒体设备上。

凡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设施造成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按校纪校规予以处理。

第六条附则

1、由于教学楼B楼多媒体所用的电脑没有联网,且受病毒感染严重,教师不能正常使用,学校将于近期拆除;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请使用教学楼B楼多媒体设施的老师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多媒体授课。

2、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学楼A楼一楼门卫办公室

联系人:黄国林 联系电话:15155453603

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教务处管理人员:赵军

联系电话:0557-2871011 18055724595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教学楼B楼多媒体教室临时使用申请表

附件2:宿州学院教学楼B楼多媒体维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