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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多媒体课件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4-09-02

教务处发[2014]40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精神,加强对多媒体教学的质量监控,充分有效地利用学院现有的软硬件资源,切实提高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水平,促进我校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学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宿州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多媒体课件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多媒体课件审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和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

二、审查范围

凡在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设且拟使用我校多媒体教学资源进行课程教学的课件,均须进行资格审查。

三、查安排

多媒体课件审查工作按照授课教师自查和申请、二级学院(部)具体审查和学校多媒体课件审查领导小组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1、多媒体课件制作、自查和申请阶段(9月5日前)

(1)请任课教师对照《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资格审查基本要求》(见附件1),完成课件的制作和整理,并对课件进行自查和修改。

(2)修改完毕后,请任课教师填写《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学申请表》(见附件2),于9月5日前将完整课件交给各相关教研室,文件名命名为“教师姓名+课程全称”。

(3)各教研室对本教研室教师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汇总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二级学院(部)。

2、二级学院(部)审查阶段(9月6日—9月7日)

(1)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资格审查基本要求》,对教师申请的多媒体课件材料进行审查。

(2)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需认真填报《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审查一览表》(见附件3),同时将通过审查的课件按“序号+教师姓名+课程全称”进行命名,并于9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多媒体课件审查小组抽查阶段(9月15日-9月19日)

学校组织多媒体课件审查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部)报送的课件进行抽查,如有需要,将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到场进行详细演示;抽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部)。

四、审查结果处理

1、审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对审查合格的多媒体课件,准许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对于审查不合格的课件,要求授课老师仔细修改,并再次接受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多媒体设备,对二次审查仍然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其本学期的多媒体教学资格。

附件1: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资格审查基本要求

附件2: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学申请表

附件3: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审查一览表

教务处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