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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实践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1-11-08

各教学单位:

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要素。近几年,学校加强了实践教学软硬件建设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购置各类教学仪器设备,使我校的实践教学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巩固建设成果,完善实践教学管理,鼓励实践教学人员进行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实践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教学的常规检查;

2、实习、实训工作安排;

3、2010年1000万采购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2011年1000万采购设备的到位情况;

4、中央财政支持经费采购设备情况;

5、2010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学分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实地检查相关材料;

2.评议等级,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时间

2011年11月16日下午2:30—5:00

四.组织安排

检查工作总负责人:蔡之让

组长职责:负责组内人员分工、排定检查顺序、组织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教务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材料的收集与服务工作,不参与评分。

第一组:郭焕银 马艳平 李仲轶 张家喜 史洪伟

王瑞芳 宋启祥 余晓永

组 长:郭焕银

检查单位: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

第二组:徐基贵 蒋瑞光 路红梅 唐永刚 方 刚

丁士杰 蔡若愚 李金莲

组 长:徐基贵

检查单位: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第三组:郑思亭 刘 健 邵建波 高二坡 徐秀荣

王 华 方吉泉 蒋林梅

组 长:郑思亭

检查单位:文学与传媒学院、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外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五.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实验室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在检查前应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2.检查组要对所查教学单位的实验室教学与管理材料进行认真评价,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对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应限期整改,对于其中较为严重的问题,将通报批评。检查结论将作为教学管理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宿州学院2011年11月实验室检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