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查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的执行情况,实现“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依据《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21号文件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11月5日下午,教务处组织开展了对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的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成立了以校长张莉为组长、副校长蔡红为副组长的检查工作组,深入到各学院对检查工作进行巡视和指导。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书记分成了四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全校14个二级学院进行检查。检查开始前,教务处组织全体检查组成员在逸夫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宿州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检查”预备会,会议由教务处长蔡之让主持。
教务处方吉泉副处长在会上介绍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的具体方案,并对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本次检查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重点检查各单位2011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个人档案材料是否详实完整、学分认定和完成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其次是抽查各单位2012级、2013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个人档案材料(学分申请表与支撑材料)及学分修业情况。最后是检查各单位2011-2013级各班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获得明细汇总表。
蔡之让处长对本次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并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全体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对检查验收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价,严格对照检查“宿州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实施情况检查表”上的评分细则进行把关,准确评分,藉此达到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目的,也为各单位绩效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在检查现场,校领导和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学院负责人有关本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开展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了各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的档案材料。检查结果显示,我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整体运行态势良好,2011级取得6个以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的学生比例总体较高;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学院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分值认定不规范、学分获得途径较单一等情况,检查组将及时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反馈给各学院,以便进行整改和完善。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将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丰富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和途径,引导学生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学习创新创业知识、提高社会实践能力,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