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一)、2010(三)公共课程需重修的名单已汇总,各承担开课任务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重视,缜密安排,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课程的重修学习。鉴于我校教学资源现状,特做出以下规定:
1、凡课程重修学生人数达15人以上的(含15人),须单独开班进行教学。
2、课程重修学生人数在15人以下的,可采用自学与定期组织统一辅导相结合进行教学。
3、大学体育因学生选项不同,可根据学生要求分配在相应班级中跟班上课。
4、重修课程课时安排,单独开班不得低于本课程初修学时的2/3,以自学和统一辅导结合进行的重修,辅导课时安排不得少于初修的1/2。
5、各授课单位须将重修时间、地点(教室)、任课(辅导)教师等信息,及时通知到需重修学生的学院,学生所在的学院负责落实到学生个人。
6、各相关授课单位做好重修安排后,须将课程重修方案报教务处备案,以便教务处组织检查。
7、公共课重修将于第六周全面开始进行,请各相关学院将重修计划(包括考试、考核)安排于10月8日报教务处教务科。
注:2010级除了重修第三学期的课程外,个别学生还要修读第一学期的课程。公共课重修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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