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0〕34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 号)、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健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启动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工作。
一、建设原则
1.三种教育融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教育工作新思想,贯彻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振兴本科教育新举措,结合我校专业特色,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改革课程内容,把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2.三种形式融合。提高产教研相融合的实效性是深化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机制的关键途径。专创融合课程教学团队要结合皖北地区区域经济特色和社会发展需求,深入行业、企业、市场充分调研,通过行业企业先进技术、信息资源和市场动向与地方和企业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基地,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实效性。
3.三种方法融合。树立以专业教育为基础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围绕本专业发展趋势,突出“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案例”的“五新”专业教育,渗透创新创业思想,挖掘和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融入课堂教学;将典型案例融入课堂教学;将模拟实践训练融入课堂教学,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应为已面向本科生正式开课的专业理论课或专业实践课程,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2.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内容设计上要包含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培养、思维训练、技能提升等,将创新创业知识合理、有序地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3.教学设计与方法:课程应采用混合式教学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设计,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4.教学活动与评价: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中心,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讨论、调查报告、随堂测验等,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5.团队支持与服务:课程负责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建人员不超过 6 人(含负责人),鼓励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三、建设等级与经费
专创融合课程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建设与评选,三个等级与对应的经费支持分别是:专创融合重点建设课程(经费0.2万元)、专创融合精品建设课程(经费0.5万元)、专创融合示范金课(经费1万元)。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宿州学院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报二级学院评审。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填写《宿州学院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并签字盖章。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确定“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
3.已经获得校级教学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资助的课程(不含专业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结项验收
专创融合课程三个等级课程建设期均为1年。
1.专创融合重点课程建设阶段:应完成基本资源的建设,并对学生开课;教学过程中建设团队应进一步完善课程资源。
2.专创融合精品课程建设阶段:从专创融合重点课程中,评选进入精品课程建设。完成课程建设并面向学生开设;学科竞赛特别是创新创业类竞赛成绩显现;开展校地、校企合作教学,将产教研融合进课程教学;课程能够实现共享使用效果。
3.专创融合示范金课建设阶段:从专创融合精品课程中,评选进入示范金课建设。完成共享课程建设并面向学生开设;学科竞赛特别是创新创业类竞赛成绩显著;总结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 3 个以上或者编写专业创新创业校本教材一本;深入开展校地、校企合作教学,产教研深度融合进课程教学;并形成可推广的产教研融合教学案例。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