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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实验室开放管理的有关规定(院教字〔2006〕43号)

来源: 发表时间:2006-12-26

为了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发挥实验室资源效益,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并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原则

1.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实验室都要力求对本科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

2.实验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实验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实验教学弥补性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科研课题或生产企业中的实际问题。

二、开放内容

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主要包括:

1. 进行与教学课程有关的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

2. 进行与教学课程有关的课程设计;

3. 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4. 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研究;

5. 学生专业技能训练;

6. 学生自拟实验课题实验,如各种与专业有关的课外科技活动实验。

三、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审批程序

1.弥补性开放:学生在实验课中因各种原因没得到动手机会,或应得到的实验结果没出来,可向实验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实验教师汇总后上报系实验室主任,经系研究同意后由实验教师给予安排。

2.立项课题性开放:教师有立项课题,可邀请学生协助完成,学生在协助的过程中也能得到自我提高,各系根据相关教师的要求给予安排。

3.研究性开放:学生根据所学的知识,自行设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或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以及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实验。由学生自行拟定实验课题,设计实验方案,实验指导教师判断其方案的可行性后,上报所在系实验室主任,经系研究同意后实施。

四、开放时间

实验室的开放时间,由各系统筹安排。实验室开放只能在保证常规教学的情况下进行。开放实验可以安排在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不发生冲突的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节假日。

五、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规章制度

1.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和寒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内容和地点等经各系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期限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

2.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试剂和其它消耗材料等开放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派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

3.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验技术人员应做好相应的实验指导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尤其是安全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的相关记录工作。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5.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

6.各开放实验室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实验室的具体开放管理细则。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