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关系到日常教学的正常进行。实验室安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落实措施。
2.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实行二级学院(部)、实习实训中心主任和实验教师三级管理制度。各二级学院(部)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实验室第一安全责任人,实习实训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教师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3.各实验室必须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挂在本实验室内明显的地方。
4.实验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将本室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干燥、通风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过期消防器材应及时更换。
5.实验教师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往上报告。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6.学生首次在本实验室做实验,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和有关注意事项。
7.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二级学院(部)行政一把手和实习实训中心主任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8.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锻压、铸造、振动、噪声、高温、高压、放射性物质等场合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9.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10.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仪器所在房间的门窗要有防盗措施,钥匙由专人保管,非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11.对废气、废物、废液,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妥善处置。
12.实验室内电、煤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13.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下班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开关,关好水龙头,实验教师都必须查看水电、煤气和门窗等,切断电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15.要建立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制度,实习实训中心主任要不定期对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
16.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而造成的火灾、失窃、大型仪器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重大
事故,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