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必要步骤。为加强我校专业实习工作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检验和改进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实习内容,具体内容和方案要与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结合。
3.专业实习时间。 专业实习时间原则上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为准,特殊情况下按教务处核准的专业实习实施计划时间进行安排。
4.专业实习方式。 专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各学院安排的实习以专业实习基地实习为主,学生分散实习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接收单位同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1.学校成立专业实习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和各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全面管理专业实习工作,协调和处理实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2.专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专业实习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并适时调整全校专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管理办法,审核二级学院(部)制定的实习计划,定期开展专业实习检查和评估,总结和交流专业实习工作经验,推动各级实习基地的建设。
3.各教学单位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实习实训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成员组成,负责本学院(部)的专业实习工作。其职责是:制定各专业实习计划;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加强同实习基地的联系,落实实习时间、地点、学生食宿等事宜;进行实习动员,认真做好实习过程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编排实习分组,选派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成绩考核和评定工作;负责实习总结和实习管理手册等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1.各教学单位专业实习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要由有一定实践教学经验和学生管理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各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1)负责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开展实习动员,组织学习实习大纲,准备实习所需的物品等。
(2)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和沟通,协同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和生活等相关工作,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3)负责实习期间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处理,并向各教学单位报告。
(4)负责实习期间学生专业实习的指导,解答学生在实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学生写好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和《专业实习管理手册》等材料,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5)实习结束后,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以及考核结果等,评定实习成绩。
(6)负责收集、整理实习工作材料,并向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作有关实习方面的书面总结;负责学生实习成绩、实习报告和《专业实习管理手册》等资料的收集和上交存档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有关制度。
2.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指挥,遵守实习管理制度和请假制度,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擅自行动和在外住宿。
3.按时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项目,按要求完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并认真填写《专业实习管理手册》。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企业员工、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
5.对实习期间违纪的学生,指导教师可根据违纪的性质和后果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指导教师需上报学校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6.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纪律、不负责任、麻痹大意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由肇事者负责。
7.实习结束,学生需认真撰写实习小结,并将《专业实习管理手册》等材料填好后交给指导教师,以便存档。
1.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按照专业实习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2.在评定实习成绩时,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我校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各教学单位制定的专业实习成绩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考核。
3.学生提交的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实习周记及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等情况作为综合评定实习成绩的标准,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评定,实习成绩为优秀的学生比例一般不高于30%。
4.未参加专业实习的或专业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正常毕业;在参加工作一年后,在工作岗位上完成专业实习规定的任务和要求后,根据所在单位工作鉴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复审合格后补发毕业证书。
实习总结与表彰是整个专业实习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整个专业实习的一次梳理和提升。通过总结,可以达到展示成果、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目的。
1.实习结束时,学生需征求实习指导教师意见,撰写实习小结,填写并上交《专业实习鉴定表》。
2.实习结束后,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根据实习情况,撰写实习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结果,开展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及表彰工作。
1.学校按规定提供专业实习经费保障,专款专用;实习经费的标准,按照实习的类型和学生人数由财务处进行核算。
2.专业实习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付给实习单位的管理费、实习师生的交通费及其它。
3.各单位应本着“合理开支、严格审查、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实习经费的管理和使用。